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
“华为”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
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学术能力、竞赛水平,增强大学生的科研兴趣、传播科学正能量,鼓励大学生努力奋斗、创造价值。根据《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“华为”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工院教〔2023〕60号)的要求,经本人申报,各教学单位初评、推荐,长春工程学院“华为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评审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选出“卓越之星奖学金”3项,“创新之星奖学金”15项,获奖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。
请全校师生员工予以监督,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监督举报电话如下。
审计处:80578251
学生工作处:80578165
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:80578204
教育基金会秘书处:80578285
电子邮箱: ccitxyzh@163.com
附件: 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“华为”奖学金名单
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
2023年12月1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