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》和《长春工程学院“北京华银土木工程专业综合性创新人才培养基金”使用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课程负责人申报材料,土木工程学院初审,学校专家评审组复审,共有2门课程拟获得2025年度“北京华银土木工程专业综合性创新人才培养基金”课程建设奖励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。
请全校师生员工予以监督,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监督举报电话如下:
审计处:0431-80578252
教育基金会秘书处:0431-80578777
电子邮箱:ccitxyzh@163.com
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
2025年11月19日
附件:
